“以改革创新精神破难题、解新题,从深化跨区划检察改革切入,着力探索破解检察体制机制障碍,是助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可行路径。”7月25日,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两年来工作情况。
2022年7月28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设立秦岭北麓地区检察院、秦岭南麓地区检察院、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等4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由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作为上一级检察机关,形成“两级五院”跨行政区划检察组织体系,管辖涉秦岭、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涵盖陕北高原、关中平原、秦巴山区三大地域,实现对陕西全省地域全覆盖。自成立以来,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两级五院共摸排跨区划案件线索263个,立案218件,发出检察建议141份,提起公益诉讼61件。
为更好发挥改革效能,在省检察院领导下,该院对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工作价值追求,不断创新履职模式,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巡回检察,推进深化构建跨区划检察机关与区划检察机关“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两年来,跨区划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杠杆”作用,督促区划检察院立案161件,与区划检察院双向移交线索184件,协同办案106件次。目前该院已与西安市检察院、安康市检察院建立协同工作机制,与其他市院的机制建立也在推进中。
两年来,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两级五院持续强化涉铁领域、刑事执行、行政等原有职能,在护航“中欧班列”运营安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跨区划检察担当。针对未成年人保护,该院擦亮“铁检·小桔灯”“关中·沐光”未检品牌,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加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未成年人保护智慧平台”项目入选2024年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
据悉,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置于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大局下,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调整内设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完善监督办案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将每一项改革成果落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