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公示公告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赵洪月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赵洪月(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洪月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包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洪月利用担任山西省晋神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神华集团包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神华包头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包头矿务局建筑安装有限总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务公开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网上服务
在线举报
12309中国检察网
律师预约平台
检察官答疑
检察长信箱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校园路33号 电话:0472-523962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