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公示公告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白继荣决定逮捕
时间:2021-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白继荣(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包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白继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务公开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网上服务
在线举报
12309中国检察网
律师预约平台
检察官答疑
检察长信箱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校园路33号 电话:0472-523962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