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 日在昆都仑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五届第三次会议上
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徐亚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昆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昆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提升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能力和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我院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规定动作”求质量。聚焦作风建设,查摆出7类20个“四风”等方面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14个已及时整改解决,其余6个正在整改中。“自选动作”求实效。突出检察特色,推进争创“全区前列、全国一流”和“六大亮点”工作,认真开展全区检察机关“3+1”专项工作[1],以开展“查找点评议”服务场所、窗口活动为契机,加强服务场所和窗口部门建设,通过开展“立足本职——我身边的人和事”宣讲活动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查找自身不足,深挖问题根源,坚决进行整改。通过活动的开展,干警思想认识与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与精神风貌显著提升,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实现了教育实践活动和发挥检察职能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昆区发展大局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坚持把打击犯罪和维护全区社会和谐安宁放在工作首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310件 417人,提起公诉522件687人,准确率达100%。其中,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11人,提起公诉165人;批准逮捕盗窃、诈骗、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33人,提起公诉198人;批准逮捕各类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38人, 提起公诉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133人;批准逮捕毒品类犯罪嫌疑人100人,提起公诉63人;提起公诉涉嫌非法行医的犯罪嫌疑人9人。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开展未成年人社会调查13次,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18件27人。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通过无障碍接待、联合接访、下访巡防、举报宣传等活动,接待各类来信来访298件407人,同比上升33%;严格执行检察长接待制度,院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48件87人。继续保持接待率、受理率、答复率“三个百分百”和涉检“零信访”、 上访“零越级”。
加大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在建立“大自侦”工作格局的基础上,整合办案资源,发挥公诉、侦监引导侦查的优势,积极构建侦捕诉衔接机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24人,其中大要案11件19人,大要案率达89%,提起公诉6件1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着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深入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查处涉及涉农惠民、福利企业管理、工程造价等领域的职务犯罪11人。构建惩防一体化工作格局,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国有企业、国家机关、街道社区等开展宣传和预防咨询10次,警示教育 40次,受教育人数达4600余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6次,全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推行“刑事案件发、立、破案情况排查”工作机制,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18件18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16件16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危害民生刑事案件4件4人。对应当提请逮捕、移送起诉而未提请和移送的,追捕、追诉62人。对侦查、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06件(次),已纠正102件。依法对认为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和程序违法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件3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两个证据规定” [2],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捕127人,不起诉15人;认真开展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排除非法证据2份,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12件12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12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不服民事、行政裁判、执行的申诉案件5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依法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7件。切实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对确有问题的执行案件发出检察建议8份,均得到回复和落实。坚持息诉与监督并重,对没有发现错误的9件申诉案件,妥善做好申诉人息诉服判工作。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支持公民、法人、社会组织起诉案件30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清理事故隐患、超期羁押和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8份,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份,办案机关全部采纳。进行各类安全防范检查24次,召开联席会议12次;与在押人员谈话112余次,畅通了检察机关发现问题的途径;排查“三类罪犯”13人,纠正不当暂予监外执行罪犯2人,全部收监;完善检察机关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404名监外执行人员进行监督,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提高服务群众水平,推进检察工作向下延伸。设置专门的司法办案接待室和检务工作接待室,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和案件当事人的交往行为,为检察机关的服务对象和工作对象提供公开、文明、方便、规范的接待场所。完善律师接待工作,共接待律师127人(次)。设立5个基层检察室,充分发挥八项职能[3],实现了检察工作无死角,共接待群众来访198人次,法律宣传74次,预防警示教育50次,开展对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和派出法庭的法律监督,提出各类纠正意见13次。
三、继续深入推进工作创新,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继续推进六大亮点工作,进一步实现“全区前列,全国一流”总体目标。云技术的应用,在得到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等上级领导肯定的同时,被中新网、新华社等多家国家级主流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继续保持“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第三次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并做为典型在全国予以推广;公诉部门办案数较去年明显增加,有1名公诉人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公诉之星”;大自侦格局初步建立,同比查办案件数量增加15%,大要案率增加21%;大案管格局初步建立,并全面发挥谋划、监督、运行、管理、考核、服务的六大职能。2014年,我院另外提出的三项争创目标稳步推进:准确量刑建议工作做法得到了自治区检察院李茂林副检察长的肯定并在全区检察系统进行推广;制定出台的《标准化工作手册》(试用版)在全区检察系统广泛推行;在被国家检察官学院确定为“教学实践示范基地”的同时,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工作在全国检察系统做经验介绍。
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强化检务公开。多措并举,加大检务公开的力度,最大程度地让人民群众知晓检察工作。借助控申接访厅和业务监督管理中心的案件信息预警系统,随时公开案件的办理情况、承办人等信息;派专人负责每天定时在高检院案件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以及重要案件信息,确保公开的案件数据及时准确;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包钢三中师生100余人到院参观,在辖区的18所中小学校开办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讲座,受教育人数近万人。
突出应用实效,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研发和健全昆检办公办案综合平台[4]的功能,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畅通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工作联系,两院间搭建专线,昆法的多媒体法庭与我院的模拟法庭互联,实现对庭审情况的实时监督。开通昆检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利用新媒体宣传检察工作,拓宽检务公开渠道,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
实行全程监督,提高案件质量。对执法办案活动,由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延伸,实现案件全程动态监督。通过预警督促,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期限由20天缩短到14天,审查逮捕案件平均办案期限由6天缩短到4天,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办案期限明显缩短。加强对量刑建议书、起诉书、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审查,提高法律文书规范化水平。审查不捕案件76件,不捕率下降了5个百分点,审查退查案件118件,退查率下降3个百分点,审查起诉书522份,判决书 265份,对发现判决书存在瑕疵的,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9份,全部采纳。
加大内部监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方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进行修订,把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部、局、室,做到“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全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次。坚持推行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组织新任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开展“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在自纠自查的基础上,制定整治方案。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发布廉政警示语41条,廉政漫画21幅,利用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滚动播出廉政专题片、宣传片,全院形成了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成立检务督察室,加大督查力度,对公车管理、干警考勤、检风检纪、执法办案等进行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全年发出工作督查通报155次,对发现的问题,即时通报、即时整改,促进了检察机关作风的转变。
畅通监督渠道,强化外部监督。提高接受监督的意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向市、区两级人大和政协通报工作情况4次,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座谈、参与重大活动8次。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向代表委员发出“昆区检察院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表”200份。为代表委员赠阅《检察日报》120份。主动邀请检务观察员代表参与我院的重大活动3次。
2014年,昆区检察院服务和保障大局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强化法律监督、提升队伍建设、规范工作机制等方面不断增强。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并授予集体三等功,14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全区刑事申诉业务竞赛第一名”、“自治区民事行政检察业务能手”等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依然存在的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争创工作事项多、内容广,但是具体工作措施不足,力度不够,争创效果不明显。二是干警在工作中缺少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仍需提高。三是宣传意识不强,宣传力度不够,导致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了解不够。四是体制机制建设不到位,部分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上力度不够,执法不严、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五是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方法不足,仍需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5年,昆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坚持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紧紧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全力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载体,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推进“六大亮点”工作和争先创优目标取得阶段成效,实现各项检察工作规范、高效、科学发展。
一是坚持把保障发展作为政治任务,创新服务大局的新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深化检察改革措施,努力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量和水平。深入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全区实际,修订完善《服务昆区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全力为昆区各项事业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探索并实践提起公益诉讼,为打造生态昆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深化“张章宝工作模式”,充分发挥检调对接作为检察环节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作用,配合区信访部门做好各类信访案件的息诉罢访工作,为全区经济升级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
二是坚持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头等大事,彰显有效作为的新形象。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特别是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惩治腐败,充分运用侦查一体化的办案机制,加大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市场监管领域和经济调控领域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三是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首要职责,强化规范意识的再提升。继续坚持“监督尽职责、监督求公正、监督为和谐、监督促发展”的原则,不断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各司法部门规范执法,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继续把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监督的重点,开展“两法衔接”,加强对危害民生类案件的监督力度;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在加强立案监督、审判监督的同时,利用网络化管理,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作为刑罚执行监督的重点。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实现由苛求案件数量向讲究案件质量的转变,更加有效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根本要求,夯实跨越发展的软实力。走“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道路,建立健全风险排查、预警防范、督察考评机制,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扎实推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继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争先创优,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通过“学、帮、带”,进一步提高干警执法水平,使更多的办案能手和业务骨干脱颖而出,为提高办案质量夯实人才基础,保障各项工作在稳步推进的基础上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五是坚持把强化规范执法作为有力保障,保持扎实推进的强劲态势。坚持“规范建设永远在路上”。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巩固“四风”问题整改的成果,把各项检察工作与密切联系群众结合起来,同推进、共提升。对全院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再梳理,再完善,探索建立切合实际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高检院的安排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不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推诿刁难限制律师权利;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适用不规范;违反法定程序取证,违法查封扣押赃物;受利益驱动,越权办案插手经济活动;执法作风简单粗暴;过分追求考评成绩,弄虚作假;收受贿赂,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八类不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继续推进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使检察工作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坚持把规范执法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昆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有效的措施,更加开放的态度,推动各项检察工作上水平,见成效,为我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3+1”专项工作】2014年,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了“职务犯罪不起诉、判处缓免刑案件质量排查纠错专项工作”、“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和“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工作”。
2.【两个证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2010年5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全面规定了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对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证明责任及讯问人员出庭等问题进行了具体的规范。
3.【八项职能】落实检察环节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监督和保障国家惠农政策在基层贯彻实施;积极开展基层职务犯罪预防,推动健全职务犯罪预防网络;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强化基层矛盾化解工作;积极参与并监督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会化教育改造依法有效进行;加强对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派出机构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工作中发现的公安机关、人民法庭执法不公正、不规范问题依法及时监督和纠正;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检察职能宣传工作;开展对外联络工作,与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的联系,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
4.【昆检办公办案综合平台】通过在中心机房搭建服务器、存储器及网络集群,构建强大的系统资源池。在此基础上,搭建了办公、办案、绩效考核、综合管理、侦查指挥等应用系统,从而形成了具有昆检特色的综合办公办案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