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走访了解非公企业需求,推荐社区矫正对象到非公企业就业取得良好成效。
刘某某是一名在浙江、广东等地从事了十多年印刷技术工作的富川籍工人,2020年11月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六个月,刘某某回到户籍地接受社区矫正后,作为家里老人、小孩生活来源的依靠。该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依托此次“社区矫正+服务非公经济”专项巡回检察活动,走访非公企业,充分了解非公企业用工需求,刘某某的特长正好符合一个非公企业的用工需求。刘某某经过企业面试后,已于12月1日到企业务工。
今年以来,该院围绕服务非公经济为重心,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思路,一方面联系人社部门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技能培训,一方面了解非公企业用工需求,为企业推荐合适岗位需求的劳工,真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