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东台市检察院不断强化监督理念、提升监督能力、规范监督工作,有效履行侦查监督职能,促进公正司法。
增强主动监督意识。该院组织专题学习,积极推进侦查监督平台应用。分化目标、指标到人,促进检察人员主动开展侦查监督工作。
提升侦查监督能力。该院通过开展小课堂、学习交流会等方式开展学习,增强检察人员侦查监督能力。通过定期进行案件线索互查、建立线索排查台账等方式,提升监督专业化。针对办理的王某某等3人污染环境案、陈某某敲诈勒索案,在退查后侦查机关未按照补充侦查提纲进行证据补查,该院主动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促成了对此类问题的整改。
突出监督综合效果。该院着力维护法律监督权威,在办理的魏某某妨害公务案中,侦查机关对该院提出的侦查机关未对出警民警伤情进行鉴定也未拍摄照片的问题存在异议,检察官及时就该案中伤情鉴定对定罪量刑存在的影响进行了详细说明,特别是可能存在的漏诉情况进行了说明,获得侦查机关认可,侦查人员表示今后会坚决防止此类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