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东台市检察院加强内外联动,推动构建三项机制,强化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健全信息通报机制。该院注重加强内部沟通联系、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共同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2019年,该院办理的吴某、李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财产刑执行监督案,通过内部信息共享渠道了解到公安机关在侦查时冻结了二人存款400余万元,随即牵头召开联席会议,促成该案140万元罚金全部执行到位,该案被最高检评为财产刑执行监督精品案例。
建立联动教育机制。该院联合公安看守所和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合力推进教育转化被监管对象,通过个别谈话、法治讲堂、典型案例剖析等形式,强化释法说理,督促认罪服判,主动履行财产性判项。2017年以来,共计开展集中教育4次,个别谈话230余次,促成18名留所服刑罪犯和社区服刑人员主动缴纳罚金。
建立执行监督保障制度。该院联合该市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出台《关于财产刑执行及法律监督工作实施的办法》,明确各自在财产刑执行中的具体职责和分工,规范工作流程,积极构建财产刑执行长效协作机制,从制度层面解决立案、执行、监督、协作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