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窨井盖,连着大民生。12月14日,黑龙江省亚布力检察院就“加强‘问题井盖’治理,保障群众出行脚下安全”的议题,同尚志市政府办公室、编委、城管局、住建局等行政机关单位和责任修复单位召开磋商会议,对辖区存在的21处窨井不同程度损坏问题开出“药方”,拿出了解决的具体方案和推进落实时间表。
这起公益诉讼“等”外案件是该院以求极致的标准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的又一实践成果。
自最高检就窨井盖问题发出“四号检察建议”后,该院第五检察部主动履职,迅速出击,集中开展了“窨井问题治理”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按照专项活动要求,8月18日,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通过对群众反应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现场勘查、拍照取证,走访周边群众,听取社情民意,找寻井盖管理方面的“难点”。通过调查,检察官确认了尚志市苇河林业局、尚志市亚布力林业局所辖多个居民小区内、街道及人行道两侧21处窨井盖存在破损、丢失、移位、凹陷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更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可能会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虽然属于“等”外案件线索,但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公益诉讼检察义不容辞。于是,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闻“井”而动,主动作为。
8月24日,该院按照办理“等”外公益诉讼案件有关规定,将调查情况呈报黑龙江省林区分院审批。9月24日,黑龙江省林区分院在请示该省检察院后,按照批示要求,将窨井问题线索指定给亚布力检察院管辖。
9月25日,该院对此“等”外案件线索立案审查。办案组先后调查走访了尚志市政府办公室、编委、营商局、城管局、住建局等机关单位。通过调查了解到,目前,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尚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存在职能交叉,尚志市人民政府在行政权力移交改革进程中权力清单已制定完毕,正在审批阶段,尚未生效。鉴于上述情况,为加速问题解决,形成行政监管和公益合理保护,办案组经请示黑龙江省检察院同意,决定以磋商程序全面推动窨井问题治理。
12月14日上午,磋商会议在苇河检察室召开。会上,该案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并针对性焦点问题提出:厘清权属责任,确认行政机关主体的建议。同时针对本案督促行政机关如何履行职责进行有效整改发表了意见。
经磋商交换意见,尚志市政府办公室、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尚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检察机关针对焦点问题达成以下共识:一是行政主体责任由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尚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分别根据各自职责确认,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出具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措施、整改目标、完成时限;二是由苇河林业局有限公司环卫保洁公司和亚布力林业局物业公司负责落实具体修复责任,尚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尚志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监督督促苇河林业局有限公司环卫保洁公司和亚布力林业局物业公司对所属辖区窨井进行全面排查,对“问题井盖”进行维修和修复,并责令其在磋商后十五日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险发生。
“案件磋商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创新的有益探索,对于增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沟通,加深彼此了解、增进共识、提高办案效率具有重要作用。”据亚布力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办案检察官介绍,这是该院首次运用这种创新方式来解决实践中复杂的实际问题,对破解行政公益诉讼效果慢、责任认定难等问题是种有益尝试。
苇河林业局有限公司环卫保洁公司和亚布力林业局物业公司于磋商会议当天认领了修复责任,表示磋商会后立即制定修复计划。
鉴于目前正处于冬季,全面修复存在困难,为保证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已采取临时性有效保护措施,对凹陷、低洼地段“问题井盖”采取临时性加固措施,对冒顶、松动、破损“问题井盖”加设醒目危险警示设置,并派人加强日常巡护,拟于明年春季正式实施维护和修复,全面整改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