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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管”促“都管” 让共享单车文明“归位”
时间:2024-10-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共享单车在道路上随意摆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占用了道路资源,还会给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带来安全隐患,使得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近日,昆区人民检察院“益鸣昆都仑”办案团队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内蒙古科技大学北门及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西门等地共享电动车占道摆放堵塞道路。狭窄的路面两旁是两所高校,大量学生出行选择共享单车,胡乱摆放的共享单车严重影响师生安全出行,也为路经车辆带来安全隐患。针对该情况,昆区人民检察院向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制发了检察建议,并邀请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三家共享单车运营单位召开了座谈会。

会上,昆区人民检察院向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展示了现场实地勘察拍摄的照片,指出了目前存在共享单车不规范停放的问题。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三家共享单车运营单位对上述事实表示认可,并对乱停放的问题原因进行了分析。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表示:一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好相应点位的秩序,共享单车车位做到应划尽划,增加共享单车供给。二是对周边学生及商贩加强引导和教育工作,引导规范停放共享单车,不占道经营,维护市容及道路良好秩序。

三家运营商表示:在车辆定位问题上,现有技术目前无法精确对车辆进行定位,在接下来的整改中将增进技术手段,并对重点点位增派车辆摆放管理人员。

受邀参加座谈的益心为公志愿者表示:共享单车占道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安全隐患突出,小隐患往往酝酿大事故,检察机关能够关心群众身边这些烦心事,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就是真正为民办实事。希望相关行政监管部门能够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同时规范管理、巡回检查辖区内各停车点,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为群众解心忧”,下一步,昆区人民检察院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行政监管单位严格落实检察建议,规范共享单车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同时将继续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积极与学校保卫部门联系,加大对高校学生的道路安全教育,倡导学生们既要做安全使用共享单车的遵守者,也要做维护公共安全的宣传员,共同为群众安全出行清出畅通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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