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发挥典型案例对检察业务实践的示范引领作用、规范典型案例培育和评选,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昆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昆区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办法》,着力构建“选、育、报、推”全链条机制,推动典型案例培育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建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典型案例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析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条线工作重点和案例培育计划,统筹安排案例培育工作,定期听取案例培育工作汇报,监督指导案例培育、撰写、报送情况。设置典型案例撰写工作专班,对拟报送评选的典型案例在工作亮点、质效拓展、典型意义等方面进行提炼修改,提高案例撰写质量。
强化“靶向培育”,提升案例培育效能
各部门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要点,检察系统重大专项活动,聚焦民生热点,制定典型案例培育计划。案例培育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种子案件,组织人员拟定培育方案,引导检察官在精细化办案上下功夫,围绕法律适用、服务大局、矛盾化解、社会治理等方面深耕细作,及时搜集整理体现办案质效的素材,把案例培育融入日常,把案例意识、精品意识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
加强“培训考核”,提升专业化水平
将案例培育撰写能力提升纳入“昆检砺英计划”,邀请检察业务专家讲解各类典型案例撰写方法,深入分析案例征集要求,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同类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中借鉴案例撰写方法规律,提升案例发现、打造和撰写水平。将案例培育撰写工作纳入检察人员考核,与评先评优、入额遴选等挂钩,对案例培育成果突出的个人、部门予以通报表彰。
《昆区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培育工作办法》印发后,典型案例撰写工作专班及时召开会议,专班负责人安排部署了具体工作职责及分工情况,并对今后工作开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昆区人民检察院将全面树立司法办案精品意识,以典型案例培育、评选为抓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