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昆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明确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和各项要求。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冏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读书班采取集中领学、个人自学和研讨交流相结合方式,原原本本、逐章逐段认真研读《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等重要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学深悟透。
会议强调,要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贯穿履职全程,以更高标准推动检察工作“进一流、争第一”。一是固本培元、校准方向。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熔铸于政治灵魂。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确保检察权始终沿着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正确轨道运行。二是扎根一线、司法为民。要始终将“人民是否满意”作为最根本政绩标准,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司法为民为初心,将每一件案件的公正办理、每一项检察职责的扎实履行作为落脚点,让公平正义成为群众心中最真切的司法体验。三是实干攻坚、提质增效。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内生动力,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深入剖析制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用主动作为破解难题,以实干担当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