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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中介一车多卖,骗取客户近150万元
时间:2024-08-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陈某为偿还因赌博等事由欠下的巨额外债,利用自己二手车买卖中介的身份一车多卖,并在收取客户购车款后不履行订车、购车义务,甚至将车主委托出售的车辆质押给他人抵债……骗取他人财物近150万元。近日,经湖南省宁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2023年初,陈某以中介身份带客户到某二手车行看车后,以15.98万元出售一辆二手奔驰车。在收取购车款后,陈某未向车行告知该车已出售,也未将售车款交给车行,擅自将该车辆开走交给客户。车行老板发现后要求陈某将车送回,陈某先是以将车开出帮客户加装氛围灯、贴膜等理由搪塞,后承认自己已将车辆出卖但无钱交付售车款。购车客户也因车辆无法过户,向陈某要求解除合同,陈某先后退还10.98万元,车行老板又支付5万元给客户,车行才得以把车拿回。

2023年5至6月期间,被害人郑某等人先后找到陈某,委托陈某帮忙购买二手车,陈某都是以向客户推荐车辆,预付定金的形式达成交易,但是交易达成后,都未帮助被害人订购车辆,而是伪造购车转账凭据及物流聊天截图提供给被害人,以逃避交付车辆义务。

而当有人来找陈某寄卖车辆时,陈某会多头收取被害人购车定金或购车全款,被害人发现端倪后,陈某则会以手里的其他在售车辆作抵押或退还部分购车款的形式稳住被害人。

公安机关查证后,将该案移送至宁乡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对其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近年来,“一车多卖”“多头买卖”的事件时有发生,为防止上当受骗,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辆时,可前往权属登记部门查询车辆信息,认准官方交易平台。不要为了省事、方便,直接使用微信、支付宝等转账,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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