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小新(化名)的母亲因毒品犯罪锒铛入狱,父亲未知,家中亲人又无力抚养,母亲出狱后杳无音信,小新的生活该如何继续?在广东省博罗县检察院的帮助下,小新解决监护人缺位和入学困难问题得以解决。近日,小新所属的村委会代表来到博罗县检察院赠送锦旗,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
生母出狱后杳无音讯
民事支持起诉诉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经了解,小新生父未知,生母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因小新的外公患有癌症且经济条件困难,小新年幼缺乏照料,出生后不久便由当地镇政府出资送至惠州市儿童福利院代为抚养。
2023年5月19日,小新的母亲刑满释放后音讯全无。为解决小新的抚养问题,小新的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拟循法律途径撤销陈母的监护人资格,以解决监护人缺位的问题。
2024年7月,博罗县检察院进乡村开展普法活动时获悉此事,告知村委会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支持起诉的方式,协助相关部门或个人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权。
于是,该村委会向博罗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调查核实,博罗县检察院认为小新的母亲刑满释放后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小新生活无着,已严重侵害小新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遂决定受理其支持起诉申请。
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寻找最优监护人
撤销监护人资格并不难,难的是寻找新的适格监护主体。
案件受理后,为最大限度保护小新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法妥善指定监护人,博罗县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依据法律程序严谨开展调查、取证,当地镇政府协同律师团队对小新亲属的经济条件、身体状况、抚养能力和意愿开展详细调查,发现没有适合的近亲属做监护人。
由于小新出生医学证上的父亲源经DNA亲子鉴定也不是其生父,最终小新的情况被确认属于“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条件,只能指定公职监护人。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博罗县检察院做出向法院支持起诉变更监护人的决定。
2024年11月26日,经博罗县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撤销其母亲监护人资格,指定博罗县民政局为小新的监护人。
多部门协作
助力儿童顺利入学
案件审理期间,适逢临近开学,为避免案件审理时长影响入学,博罗县检察院致函博罗县教育局,请其协调惠城区教育局按就近入学政策解决小新的入学问题。
经积极沟通协调,小新终于在开学的第一天到学校一年级报到。
此外,针对在办理支持起诉案件中发现的立案难、支持起诉人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等问题,博罗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充分沟通,联合签署《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维护弱势群体权益的实施意见》,就绿色通道、支持起诉人法律地位和诉前联调等司法实务问题达成共识,为系统开展支持起诉工作、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打通了堵点、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