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上午,福建省检察院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福建实践十周年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公益诉讼十年实践主要情况,发布《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福建实践十周年白皮书》。
十年前,福建作为全国首批检察公益诉讼试点省份,迈出了探索的第一步。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圆桌会议机制、一体化办案机制和海洋检察“五并”立体治理等模式,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解决了一批困扰已久的公益损害难题。全省共有32件检察公益诉讼案例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12次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十年间,福建检察公益诉讼的保护范围不断拓展。从最初的生态环境等4个法定领域逐步扩展到英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新领域,形成了“4+10”的公益诉讼保护格局。
十年来,从单打独斗到社会共治格局形成,福建公益保护大格局逐步建立。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出台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意见、决定38份,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85次。全省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与检察机关会签公益诉讼协作文件324份,以机制共建、信息共享、问题共商、社会共治等形式协同联动,汇聚全省公益保护合力。
据介绍,截至2025年7月,福建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万余件,督促保护被污染的耕地、林地、湿地约4.2万余亩,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约2.9万余亩,督促保护国有财产和收益价值约6.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