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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整治扬尘与非法取水!助推美丽生态环境建设
时间:2025-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公益检察官们走进A公司开展“回头看”工作,迎接他们的不仅是已经完成拆除的非法取水设施和得到有效控制的扬尘,更有附近居民们轻松的笑脸。

2025年4月,宝山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收到一条关于扬尘污染问题的线索,检察官遂立即赶往现场开展调查。原来,A公司在一块3000余平方米的租赁场地堆放并销售黄砂、碎石等建筑材料。检察官到现场调查时发现,A公司还未建造好防尘设施便开始经营销售,现场运输车辆频繁进出卷起漫天尘土,附近行人和其他车辆驾驶人苦不堪言。“A公司未按照堆场防尘规范要求建设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车辆出口处亦未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和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检察官将勘验情况详细记录下来。

在勘验现场时,检察官又发现场地南侧有一根20余米长的水管沿着河边墙体架设并有使用痕迹,顺着水管看去竟与河道相连。经确认,A公司在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架设水泵和水管等取水设施,抽取场地旁的河水使用。“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取水许可证,不得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检察官严肃地对企业负责人说道。

2025年4月22日,检察官分别向属地镇政府和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对A公司堆场扬尘污染问题及擅自取用河水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督促整改。属地镇政府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核实情况,要求A公司经营者立即停止破坏环境的行为,同时通知执法部门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并处罚款。

相关行政机关督促A公司拆除了取水设施,停止非法取水行为并缴纳罚款。在2个月整改期内,场地西侧混凝土围墙施工完成,A公司将砂石堆料移至西侧混凝土围墙内,并采取绿网覆盖;同时建造可循环利用水资源的沉降池、车辆清洗池,对进出车辆采取冲洗等降尘措施。2025年6月,属地镇政府和相关行政机关先后回函表示今后将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通过网格化管理加强巡查,做好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今后,宝山区检察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要求最迫切的突出环境问题,广泛排摸案件线索,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助推美丽宝山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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