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吉林铁检院”)邀请吉林省检察院铁路运输分院、沈阳铁路公安局吉林公安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卫部、吉林安全监察大队、吉林车务段、长春高铁基础设施段等多家单位,以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召开吉林地区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治理会商研判会。
2024年4月,吉林铁检院曾与7家铁路单位联合会签《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治理联系协作机制》。在该机制框架下,各方通力协作,一年多来已推动治理铁路沿线安全隐患100余处。为深化检企协作向纵深发展,吉林铁检院在深入调研并充分听取各铁路单位意见后,组织召开此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加强检企共建深入推进铁路外部环境安全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悉,《实施意见》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核心要求,明确铁路沿线需重点治理的跨并行类、违建违占类、危险物品类等隐患类型,并细化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议、整改评估与隐患处置等环节的责任分工与协作流程。
根据《实施意见》,检察机关可聘请铁路企业业务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及“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调查取证、专业咨询、整改效果评估及业务培训等办案活动,解决因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认定难导致的立案依据不足、结案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及时有效地治理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