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检察院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聚焦未成年人观影优惠“卡身高”这一情况,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赢得家长与影院双方一致点赞。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化馆、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以及影剧院、体育场馆、动物园、植物园、公园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然而,此前,伊美区佳美、保烽两家影院仅将优惠对象限定为身高1.3米以下儿童,大量未满18周岁、身高超标的未成年人无法享受法定福利,法律赋予的权益沦为“纸面权利”。
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伊美区检察院全面筛查票务数据与线上售票渠道,精准锁定问题线索。为破解这一民生痛点,检察官实地走访核查、固定证据,同时对影院负责人开展现场释法说理。影院负责人坦言,此前对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政策执行有偏差。经过检察官耐心普法讲解,两家影院欣然接受整改,并主动感谢检察机关及时普法纠偏,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也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规避法律风险。
该院主动与伊春市文旅局进行专题磋商,深入解读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要求,从行业规范、经营引导层面同向发力,引导影院主动对标法律要求完善服务标准;积极对接伊美区委宣传部、伊美区文明办,借助精神文明建设与文化宣传引导职能,协助督促影院规范落实整改要求,助力优惠政策全面落地,多方协同发力,推动问题高效解决。
经监督整改,佳美、保烽两家影院已全面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身高1.3米以下儿童免票入场(无独立座位,需监护人陪同);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凭有效身份证件,一律享受门市价8折优惠。
整改完成后,该院于5月中旬开展专项“回头看”与实地回访。票务系统统计显示:自5月10日政策全面落地至5月25日,共计16天内,两家影院共接待12—17周岁、身高超1.3米的未成年人观影217人次,较整改前同期增长186%。其中,仅周末两天就接待93人次,不少家长利用假期、休息日带孩子走进影院,未成年人观影人次明显上升。
“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后,家庭客群显著增多,影院整体营收较整改前同期提升约12%,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营效益‘三赢’。”影院负责人表示,作为前沿接触未成年人的影院,愿意做检察机关的联络员,为配合检察机关做好未成年人工作做出努力。
小小一张电影票,关乎未成年人切身权益,更彰显检察为民温度。此次监督整改,彻底打通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把纸面上的权利变成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享得到的实实在在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