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推进阳光司法,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张某某、赵某某等8人涉嫌盗伐林木罪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3月15日上午9时。
二、听证地点
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7楼公开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1.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须在2023年3月14日(下周二)前,向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得到回复后方允许参加听证。
2.旁听人员须携带身份证,于2023年3月15日上午8时50分前进入听证会场。
3.旁听人员在参加听证会期间,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安排。未经本院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2-5239536
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校园路33号昆区人民检察院
特此公告。
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