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军事爱好者酷爱枪支器械,个人爱好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所持有的仿真枪鉴定为具有杀伤力、属于国家管制枪支,那就触犯了法律。
章某某为一名退伍军人,因出于个人爱好,2021年起,他先后在网络平台和夜市上购买疑似枪支用于收藏,公安机关根据商家购买记录,在章某某家中找到五只疑似枪支,按照《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和《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非制式枪支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经鉴定,章某某收藏的两支疑似枪支,枪口比动能略高于鉴定规定和鉴定判据,属于以气体为发射动力的枪支。公安机关依法向昆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章某某万万没想到仅仅是自己一个小爱好差点让自身深陷囹圄。
昆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综合评估章某某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后,认为章某某仅用其发射水弹,未对枪支进行改装,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且主观上仅为爱好收藏,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拟对章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昆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冏主持,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受邀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诉讼过程、认定事实、证据,检察机关认为,虽然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根据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出对章某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在听证训诫阶段,刘冏检察长结合本案案情,对玩具枪、仿真枪、枪支、弹药的概念以及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开展释法说理。参加听证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坚持以公开听证的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既体现了司法的公正透明,又体现了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不断释放司法善意,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弊之源,章某某表示通过此次公开听证活动,进一步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检察机关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表示感谢,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正确处理个人爱好与法律禁止之间的关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昆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看得见、听得懂”的形式,高质效地办理每一起案件,释放最大的司法善意,用心用情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于听证中落实普法责任制,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