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春季游学|与“未”携手 伴护未来
时间:2023-05-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培育青少年的法治信仰,提高青少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5月8日,昆区人民检察院邀请包钢七小25名学生到昆区人民检察院参观法治教育体验基地。

在检察官的带领下,同学们参观了法治教育长廊,在“爱国情怀 薪火相传”展厅,同学们一起回忆隆重庄严的入队仪式并进行了宣誓;在互动体验区,同学们与检察官进行了极具趣味性的“一问一答”,欢声笑语中,同学们积极举手发言,争先恐后地抢答和进行提问;在“呵护青春 法治同行”展厅,同学们了解了检察院的法律职能以及司法制度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在未检综合办案区,庄重的办案场所让同学们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视频展示、以案说法的形式,同学们对预防校园欺凌、防止性侵等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身临其境地感受课外法律实践活动,让同学们认识到了法律世界的魅力,并在过程中增强了遵法守法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参观活动结束后,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刘益宁被包钢七小聘请为法治副校长。下一步,昆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更好地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方面的作用,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打下坚实的法治基础。


 
 检务公开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网上服务
在线举报
12309中国检察网
律师预约平台
检察官答疑
检察长信箱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校园路33号 电话:0472-523962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