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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人民检察院:守护绿水青山 恢复生态底色
时间:2024-0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继续深化“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向昆区人民检察院移送了某公司因非法采矿造成山体损坏一案。我院接到线索后,迅速了解案情,赴采矿实地查看山体破坏情况,并于近日与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昆区分局就该案召开座谈会,对此案造成的山体损坏及生态修复方案进行深入探讨并交换意见。

座谈会上,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通报了关于此案的基本情况及对于造成生态环境损坏承担修复责任的法律规定。自然资源局昆区分局也积极履行了行政监管职责,督促该企业对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恢复治理。企业对其造成的山体损坏作出了初步修复方案,该方案规划治理期限为90天,计划2024年3月1日前完成专家评审并开工,2024年6月30日竣工。企业负责人表示将会在合理合法并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修复此处生态环境。会上强调,在恢复生态环境时三方要协调合作,共同发力修复被损坏的山体,守护生态文明。

座谈会的召开加强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企业之间的沟通协作,及时研究解决了由于非法采矿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害问题,为下一步办理同类案件构建了良性互动机制。

下一步,昆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注重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环境资源领域建立长效常治机制,加大跨区域办案力度,构建形成生态保护跨区域协同共治格局,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更多检察力量和检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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