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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人民检察院:“三举措”强化涉案财物处置管理
时间:2024-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保证涉案财物管理的公正、透明和规范,聚焦“清除存量、防止增量”的涉案财务专项清理处置工作目标,昆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涉案财物专项督察工作,对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工作方案》自查阶段出现的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回头看”,进一步了解涉案财物管理状况,全面排查涉案财务管理风险隐患,确保涉案财物的处置及时、合法、有效。

牵住制度“牛鼻子”,排查清理“隐患点”

昆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涉案财物清理处置工作,为实现“案结款清,案结物清”的工作要求,政治部针对此次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处置工作排查的问题,再次全面清理整顿,开展“回头看”,检务督察人员通过向综合业务部、办公室以及各业务部门询问了解、查阅台账、系统对比等方式,对2023年以来的涉案财物(款)的接收、入库、保管、出库等进行了全面细致检查,并与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进一步了解涉案财物管理情况。围绕涉案款未及时上缴、涉案孳息未及时上缴、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涉案款入库登记、长期未退还涉案款、违规上缴涉案款、违规保留涉案款专户、涉案物品未及时入库登记、涉案物品未及时返还,其他涉案款项和涉案物品管理不规范等9个方面问题,进行逐项再梳理、再排查并督促案件管理部门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消除风险隐患。

吃透思想“必修课”,打好观念“理论桩”

涉案财物管理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检察机关的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在司法程序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人员及检察办案人员执法理念落后、责任心不强、缺乏专业的管理知识和技能等问题,政治部及时发出督察建议,督促涉案财物管理相关检察人员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增强主动靠前的责任心和依法依规办案的自觉性,对涉案财物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学习培训,用好涉案财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财物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要求就涉案财物管理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工作沟通,强化配合衔接,对涉案财物处置及时提醒,提升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最大限度提升办案质量和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促进廉洁公正司法。

筑牢管理“防火墙”,用对清理“靶向药”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政治部在深入查找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的基础上,更加注重问题的“根治”和“预防”,建议相关责任人对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已经凸显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反思,要求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信息互通,强化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处置的风险评估,提升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的风险管理、控制意识,进一步严格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按照“措施准确、手续完备、移交及时、保管妥善、处理得当、监管有效”的工作程序开展全流程监控,同时持续抓好《人民检察案件管理规定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的落实,结合内部审计工作,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和对各部门的制衡,压实检察官司法办案责任,规范检察人员执法行为,确保涉案财物管理保管妥善安全、处置严格依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助力司法办案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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