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区人民检察院赴昆区应急管理局开展案件回访,了解到辖区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监管体系日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压紧压实,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显著提升,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力遏制。这一治理成效的取得,源于昆区检察院从一起危险作业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切入,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2020年11月至2024年8月,韩某某等3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购进的甲醇兑水后,作为燃料销售至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山区多家饭店,涉案销售金额达35万余元。案发后,公安机关以3人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刑事检察部门经依法审查,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对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后,经审查确认,韩某某等3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与应急管理部门均具有行政处罚管辖权。昆区人民检察院综合考量3人违法情节、违法所得、家庭实际情况等多重因素,严格恪守过罚相当原则,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意见书,建议对3名涉案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最终,公安机关全面采纳检察意见,对3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办结绝非工作终点,昆区人民检察院以该起案件为切入点,对2023年以来辖区办理的7件危险作业类、2件重大责任事故类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开展全面系统梳理与深度类案研判。通过复盘分析发现,涉危险化学品、重大责任事故违法犯罪案件频发的背后,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诸多深层次问题:一是安全监管存在盲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销售全链条,以及企业生产作业、工程施工现场全流程的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二是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不够健全,监管合力未能充分发挥。
为从源头填补监管漏洞,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昆区人民检察院牵头组织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召开执法司法联动推进会,同时依法制发检察建议书,直指应急管理部门在安全监管、宣传教育、协同治理三个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并从健全常态化监管体系、强化精准化宣传教育、深化跨部门协同治理三个维度,提出具体可落地的整改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
检察建议绝非“一纸空文”,必须有刚性、能落地、见实效。为进一步强化检察建议的刚性约束力与司法公信力,确保整改要求落地见效,昆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当场向昆都仑区应急管理局公开宣告并送达检察建议书,同步通报相关协同单位。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阐释了制发检察建议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通报了辖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整改要求与反馈时限,同时督促公安、市场监管、商务等协同单位强化联动配合,共同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常态化工作机制,凝聚起全链条监管合力。
“这种公开宣告的方式,既让被建议单位直面问题、压实责任,也让检察履职全过程可感可监督,真正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参与宣告会的人大代表评价道。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昆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照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逐项复盘、深挖根源,制定出台针对性整改举措。2026年3月25日,昆区应急管理局就整改落实情况作出书面复函,围绕严控危化品经营准入、构建运输环节联合监管体系、严查终端使用环节违法行为、健全行刑衔接全链条惩戒机制四个方面,详细反馈了整改进展与工作成效。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安全是最大的民生。下一步,昆区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根本定位,持续以正确政绩观引领主动检察履职,联合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会商制定危险化学品领域行刑反向衔接专项工作机制,细化案件线索通报、证据标准统一、联合办案协作、跟踪督促落实等全流程规范,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的堵点难点,推动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系统治理”深度延伸,以检察履职为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切实守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