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长春10月18日电(记者于贺 通讯员孟兰星)“一次开庭集中审理14起危险驾驶案件,仅用一个多小时就完成了全部审理工作,案件均在15日内办结……”近日,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一次性出庭支持公诉了14起危险驾驶案。这是宽城区检察院“类案专办”,探索专业化、精英化办案模式的一次全新尝试。
2018年,宽城区检察院刑事案件数量急剧上升,为从源头上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办案质量,该院首先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危险驾驶类案件为突破口,对类案进行集中办理。类案集中办理时,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简化举证、简化讯问、简单发表公诉意见,极大提高了庭审效率。庭审中,该院主任检察官张晓、员额检察官王丹妹同时带领各自公诉团队,分为两组同时出庭支持公诉,仅用一个多小时就完成了14起案件的审理工作。长春市宽城区法院当庭对14起危险驾驶案件的15名被告人集中宣判,分别判处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至拘役5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人民币2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罚金。这14件危险驾驶案件均在15日内办结,做到了案件办理提速,取得了“又好又快”的办案效果。
2018年以来,该院按照吉林省检察院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改革精神,与宽城区人民法院联合签署了《关于检察官适用独任制办理审查起诉案件出庭环节适当简化程序的实施意见》,并采取三项具体措施:推动类案专办。组织专人办理专项案件,如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危险驾驶类案件,由专业能力突出的检察官进行专门办理,在保障办案质量的同时,提高办案效率;坚持“三个集中”,即集中阅卷,集中提审,集中起诉,推行简化案件相对集中办理。办案人在受案后,进行集中阅卷,集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简化制作相关法律文书。院内各部门积极配合,保障审查起诉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合作机制。该院还与宽城区人民法院就简易案件集中审理工作建立合作机制,积极主动与法院沟通,协商集中开庭时间、数量,并指派多组公诉人同时参加庭审,保证庭审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