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检察院办理的吴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法院判决支持。吴某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同时,法院判令其永久删除非法获取的全部公民个人信息、支付社会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25390元,并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该案是茂南区检察院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首次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刑事+民事”双重责任一体追究的案件。
2023年9月起,吴某某通过网络渠道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内容涵盖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工作单位及家庭住址等敏感内容,并采取明码标价的方式向他人出售。至案发时,其非法获取、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累计达5000万余条,由此非法获利25390元。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履行了公益诉讼调查程序,认定吴某某的行为不仅构成刑事犯罪,同时严重侵害了不特定多数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公益诉讼请求,作出了上述判决。
近年来,茂南区检察院积极构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同发力的法律监督格局,聚焦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实践中的难点问题。通过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该院成功推动属地镇街对村务公开栏公示材料中存在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风险进行整改,有效规范了政务公开管理流程。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从刑事追诉、民事索赔、行政监管与公益保护等多个维度持续发力,致力于全面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