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陕西省咸阳市检察院召开“‘咸检春晖’一路向阳 法治阳光护航成长路”主题新闻发布会,系统通报近三年来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主要举措与成效,并发布了6件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案例。发布会由咸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炜主持,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吕晓燕作主题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李永娟就案例情况进行介绍。

三年来,咸阳市检察院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罪行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15人,并依托“咸检春晖”工作室及观护基地开展精准化帮教。与此同时,对犯罪情节严重的457名未成年人依法提起公诉,彰显司法威慑力。在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共起诉此类犯罪529人,对多起恶性案件依法从严惩处。在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方面,注重避免二次伤害,建成并投入使用11个“一站式”办案场所,并对183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09.7万元,协调落实多元综合救助措施。
在深化履职方面,咸阳市检察院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模式,通过“一案多查”机制,在办案中综合审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多重权益保护问题。三年来共办理综合履职案件167件,未成年人民事监督案件28件,公益诉讼案件178件。例如在办理遗弃案件时,综合运用刑事追诉、监护干预、司法救助等手段,实现对儿童的全方位保护。同时,积极探索数字未检,研发应用法律监督模型,提升工作质效。
全市检察机关还主动延伸职能,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三年来,选派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41场,覆盖23.9万人次;建成6个法治教育基地,其中2个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教育宣传中心。在凝聚保护合力方面,积极构建社会支持体系,与团委、妇联等部门协作,培育司法社工队伍,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16个,发出督促监护令220份。此外,强力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通过专项监督、案件倒查,三年来通过该制度发现案件线索18件,制发检察建议45份,推动追责16人,从源头上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本次发布的6件优秀案例,涉及强制报告制度落实、遗弃犯罪整治、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违规经营监督、综合履职及司法救助等重点领域,集中反映了咸阳市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精准帮教、源头治理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和显著成效。发布会还进行了答记者问环节,就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问题进行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