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开鲁县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联合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组成回访小组,对一名因遭受性侵害而接受司法救助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上门回访,并同步进行心理疏导。
在回访现场,检察官与孩子监护人面对面交流,详细核查司法救助金使用情况,重点强调“专款专用”要求,明确告知监护人需将救助金优先用于孩子的心理康复治疗、生活保障等必要开支,确保资金切实服务于孩子的身心康复与成长需求。“这笔救助金是党和检察机关对孩子的关怀,一定要用在刀刃上,帮助孩子早日走出阴影。”回访检察官反复叮嘱监护人。
针对孩子因案件产生的心理创伤,该院特邀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检察官随行,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通过倾听、启发、引导等方式,让孩子表达内心忧虑与困惑,帮助其宣泄负面情绪、重建生活信心。经过初步疏导,孩子紧绷的情绪逐渐放松,开始主动与检察官分享日常生活的点滴。
“我们不仅要提供经济救助,更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康复。”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深化“司法救助+心理疏导”多元帮扶模式,联合妇联、卫健等部门建立长效跟踪机制,定期回访孩子心理康复与救助金使用情况,确保“一次救助,长期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