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检察部
职能:负责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第二检察部
职能: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第三检察部
职能: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进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的发现工作。
第四检察部
职能: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负责办理昆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案件、执行监督案件、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或者民事调解监督案件及督促履职、支持起诉等案件。
第五检察部
职能: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含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刑事检察工作。
综合业务部
职能:负责案件管理、检察委员会、法律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对昆区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负责业务信息化需求统筹;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两个巡回检察室日常工作。
办公室
职能: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检务技术、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信息化应用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检务保障工作及计财工作。负责翻译工作。
政治部
职能: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与组织建设,负责单位干部人事工作,办理有关任免手续,负责政治建设、意识形态、检察文化、典型选树宣传、基层院建设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及融媒体中心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和联查联纠内控管理机制考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对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机关规定、决定情况进行督查,负责检务督查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
职能: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日常工作,管理警用装备,负责办案警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