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达我单位的预算批复中“三公”经费68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75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下降了0.1%,是因为我单位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了585000元,原因是2014年仅提供了公务用车运行费的预算,2015年提供的是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预算,同时由于我院加大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受理案件量上升,执法执勤车辆费用大幅增加。
昆区检察院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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