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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3-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自治区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3年2月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十、部门项目支出

项目绩效目标表

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法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依法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

3)依法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

4)依法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

(一)内蒙古自治区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人员基本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机关核定政法专项编制71人,实有66人,其中检察官24人、检察辅助人员29人、司法行政人员10人、司法警察3人。

(二)内蒙古自治区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情况:内蒙古自治区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根据职责内设以下职能机构: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下设司法警察大队。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内蒙古自治区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2392.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49.85万元,增加11.66%,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新增考录人员5人,及上年调资后工资基数增加

支出预算2392.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49.85万元,增加11.66%,主要原因是本年较上年新增考录人员5人,及上年调资后工资基数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2392.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92.48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239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0.34万元,占比74%;项目支出622.14万元,占比2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以及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392.4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92.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14万元。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23年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数为2392.48万元,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2069.77万元,占支出的86.5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34万元,占支出的6.12%;卫生健康(类)支出71.39万元,占支出的2.98%;住房保障(类)支出104.98万元,占支出的4.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392.48万元,比2021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249.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069.77万元,比上年增加181.35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89.6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10.83万元,原因是本年较上年新增考录人员5人,及上年调资后工资基数增加。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22.1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29.13万元,原因是上年包含购置车辆一次性因素,及本年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开展所需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46.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36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7.5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6.62万元,原因是本年缴费人数增加。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8.7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9.74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记实资金有所增加。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3、卫生健康(类)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71.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85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5.4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99万元,原因是本年缴费人数增加。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5.9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85万元,原因是本年缴费人数增加。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住房保障(类)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104.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29万元。其中: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4.9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85万元,原因是本年缴费人数增加。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8.42万元,减少73.69%;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5.25万元,减少69.97%。占总支出的1.17%。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按照公车改革要求,大幅减少公务用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且上年有公务用车购置费一次性因素。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9.42万元,下降74.6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6.25万元,下降71.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6.42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6.42万元,;原因是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减少13万元,下降32.5%,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1万元,增长0%。预算数较上年减少,原因是严格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变动幅度较小。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福利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2.62万元,比上年增加15.15万元,增加9.05%主要原因是新入职人员增加,福利费、工会经费、办公费等运行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0.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7.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单位车辆编制12辆,实际使用车辆12辆。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传送及接收;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辆12辆,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出差调配使用。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7个,公开绩效目标17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392.34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9.9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公共安全(类)检察(款)

反映检察事务的支出。

十四、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反映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行政单位医疗:

反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二、公务员医疗补助:

反映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三、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婷 联系电话:0472-5239628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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