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三原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周某在一处民房内为未成年人李某文身,不仅对未成年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还会对其未来的发展就业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县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走访辖区内多家文身店,发现部分文身店存在着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开展经营、未在明显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标识、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下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清洗服务等问题。
该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公安、民政等部门召开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证会并发表意见,就整治文身行业乱象、促进文身行业依法依规经营等问题进行商讨,明确主体责任、建立清单台账、逐一整改落实。
听证会后,该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强化源头管控,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文身服务经营行为,并从依法开展登记注册、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等方面入手,对检察建议进行落实,联合卫健局对辖区内的文身店进行全面排查。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单位高度重视,在全县范围内对文身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公共场所、医疗机构、文身服务场所160余次,要求整改23户,立案查处9起,切实推动文身行业规范经营。
在专项治理中,市场监管部门与多家经营主体签订《文身服务场所诚信经营承诺书》,推动文身行业规范经营,卫健局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两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店面不得开展文身等医疗美容活动,该院同步开展法律监督,形成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并联合家庭、学校、社会同向发力,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