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以法为梯扶迷途 司法温情照归程
时间:2025-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昆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名涉案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从心理疏导拂去心灵阴霾,到家庭教育指导筑牢监护防线,从听证教育明辨是非边界,到法治领航点亮大学新程,检察机关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用司法的温度与力度,为迷途少年铺就重返人生正轨的阶梯,尽显司法为民担当。

案件办理中,检察机关始终锚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让法律的刚性与人文的柔性同频共振。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波动,专门邀请心理辅导师开展一对一疏导,助其卸下思想包袱、正视自身过错;同步对其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明确监护责任边界,引导家庭成为孩子改过自新的坚实后盾。

为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检察机关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评议。听证现场,工作人员既严肃阐明涉案行为的法律后果,又循循善诱开展教育引导,鼓励未成年人珍惜机会、重塑人生方向。最终,各方一致同意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其预留了自我矫正、重新出发的空间。

得知该未成年人已被大学录取,检察官特意带其走进昆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基地,结合大学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兼职维权、网络诈骗等法律风险,进行“量身定制”的普法讲解,叮嘱其在新的人生阶段绷紧法治之弦、行稳致远。

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宣布当日,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将一面印着“检察蓝守护民生,正义心彰显担当”的锦旗送给昆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将写着“关爱辅导少年成长,司法公正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承办检察官韩雪手中,质朴的话语里满是对检察机关用心守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深深感激。

昆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未成年人保护置于重要位置,以法为基、以情为脉,用严谨的司法程序守护公平正义,用细腻的关怀举措点亮迷途星光。下一步,“昆鹏未检”团队将持续跟进帮教,通过定期回访、动态评估等方式,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在人生新路上稳健前行。


 
 检务公开
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机构职能
 网上服务
在线举报
12309中国检察网
律师预约平台
检察官答疑
检察长信箱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校园路33号 电话:0472-5239629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